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2023年,国资央企纪检监察机构共对党组(党委)管理干部立案审查调查411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75人次,移送司法机关109人。这一年,全年共查办留置案件347起,其中党组(党委)管理干部留置案件120起,提级查办留置案件227起,上述相关数据较往年同期均有大幅提升,表明国资央企领域反腐力度明显加大,高压态势持续巩固。
自2020年以来,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将国有企业反腐败工作作为重点部署。国资央企纪检监察机构紧紧聚焦重点领域,加大反腐败力度,取得新成效。中央纪委第四监督检查室指导国资央企纪检监察机构落实工作规则,加强联合办案,督办重大案件,并提供具体指导。
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纪检监察组坚持从国资委机关查起,果断查处国资委成立以来第一位在职厅局级“一把手”夏庆丰,以及5名管理局系统局级干部腐败案件,严肃查处赵平、范集湘、孙洪水等15名“一把手”腐败案件。
国资央企纪检监察机构严肃查处中核集团中核环保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吴秀江,中国远洋海运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刘冲,中航集团原党组成员、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副总裁樊澄,中国船舶集团华中光电技术研究所原所长陈福胜等“一把手”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持续巩固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在能源电力领域,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电网纪检监察组落实“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驻组本级立案20件、处分27人,公司系统立案2373件、处分2808人,严肃查处沈建新、全生明、陈连凯等职务犯罪案件39件,其中驻组本级查办10件。中国石油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高京建,原中国中化集团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杜国盛等央企“蛀虫”被严肃查处。
在钢铁矿产领域,鞍钢纪委(监察专员办)严查鞍钢党委直管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立案审查4人、处分4人、留置2人;中铝集团纪检监察组严肃查办选人用人、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严重违纪违法案件5起,留置17人,30人主动投案并上缴违纪款619万元。
在企业金融板块,查处了航空工业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魏颖晖,航空工业原总经济师姚江涛;中国五矿纪检监察组查处外贸租赁公司系列腐败案件,原副总经理张劲、业务三部原副总经理赵庆晨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有期徒刑15年。
此外,国资央企纪检监察机构还结合重大专项深入推进反腐败工作。中储粮集团纪检监察组协助并督促党组持续深化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截至2023年底,全系统梳理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2496件,立案审查2513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41人次,78人被有关地方监委依法留置;追回或避免经济损失2.23亿元。
为强化国资央企纪检监察机构的案件震慑作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第四监督检查室探索建立案件新闻消息集中发布机制,全年发布96个案件消息,并营造严的氛围。同时,国资央企纪检监察机构深挖案件背后问题,推动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中航集团纪检监察组针对集团违纪违法案件开展调研,并落实15条对策建议。中国矿产资源集团纪检监察组堵塞“靠企吃企”漏洞,加强廉洁风险排查和规章制度监督。东方电气(600875)集团纪检监察组强化日常纪律教育,开展“廉洁文化月”系列活动。国资央企纪检监察机构将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加大正风肃纪反腐力度,取得新成效。